「抱歉啊師父,我竟然忘記了您的生日。」
洛書晚捧着鮮花送給他,從包里拿出鋼筆禮盒,「給您準備一點小禮物,不成敬意,請您笑納。」
他沒有接禮物,直接抓住她的手腕把她拽進懷裏,抱緊。
「晚晚,『徒弟』,在我心裏,有着更深的含義,你懂嗎?」
洛書晚:「」
這一刻,真的想扇他!
但是她不敢。
如果忤逆他,或許要被剁手跺腳。
「晚晚,你能不能看看我?」
「見你第一面,我就深深愛上你了。」
「我愛了你七年,七年啊!」
「你能不能考慮一下我?」
洛書晚僵直地坐在他腿上,忍着生理不適被他抱着。
「師父,您喝醉了,我們是四年前認識的,您是不是把我認成別人了?」
溫伯言在她頸窩蹭蹭,委屈地呢喃,「你從來都不懂我的心。」
「你大二那年,一天傍晚,我路過大學城美食街。」
「夕陽掛在樹梢,晚霞染紅了半邊天。」
「青春稚氣的你,盤腿坐在路邊,身前圍了一圈流浪貓。」
「你拿着一個饅頭,一包澱粉腸,嘀嘀咕咕地跟小貓們說着什麼。」
「澱粉腸掰成小塊餵給小貓們,你自己干啃饅頭。」
「那天的霞光照在你身上,為你纖薄的身姿鑲了一層金邊。」
「那個場景,驚艷了我的夏天,讓我至今念念不忘。」
聽完他絮絮叨叨的浪漫邂逅,洛書晚只覺得更噁心了!
真恨自己當初爛好心去餵流浪貓。
溫伯言突然欺身將她壓進沙發里,迷離的眼神飽含情愫,「晚晚,我到底哪裏比不上傅司沉?」
「他那樣傷害你,你還對他念念不忘?!」
恐懼襲來,洛書晚的心提在嗓子眼,連呼吸都刻意放輕了。
她磕磕巴巴地安撫,「…師父,您很好,比傅司沉好太多了。」
「您在我心中的形象太偉大了,我從來不敢奢望跟您牽手。」
溫伯言迷離的眼神添了一絲光亮,「那這麼說,你心裏是喜歡我的?」
洛書晚一臉嚴肅地說,「喜歡!您一直是我心中的男神來的。」
他勾唇一笑,低頭吻她。
洛書晚捂住他的嘴,抗拒地歪頭躲開,「師父,您不是說要我考慮一下嗎?」
「我們是不是,慢慢來?」
溫伯言怔了怔,蹭地起身,激動又惶恐地道歉,「晚晚對不起,我今晚我喝多了,對不起。」
洛書晚想扇他兩個大嘴巴,卻只能壓着火說,「沒關係,我送您回家吧。」
溫伯言撿起她送的禮物和康乃馨,乖乖跟在她身後走出包廂。
上車後,他抱着花拆開禮物,對她送的鋼筆愛不釋手。
到了他家,下車前,他忽然湊過來親了她的臉頰。
「寶貝,明天我去接你上班。」
這一聲「寶貝」,瘮得洛書晚一身雞皮疙瘩!
等他進了小區大門,洛書晚抽了濕巾一遍一遍擦臉。
越擦越生氣,恨傅司沉丟下她自己跑到國外去了!
回到家,她的注意力不受控制地集中在那隻錄音筆上。
那個東西,就仿佛是溫伯言的眼睛,時刻盯着她的一舉一動。
她都不敢換衣服了。
合衣躺在沙發上,一夜未眠。
早晨七點,門鈴響起。
洛書晚打開門。
溫伯言捧着一束烈焰紅玫瑰站在門口,「早上好,晚晚。」
洛書晚裝出一副驚喜的樣子,兩手接過花,請他進門。
他像個主人似的進廚房做飯,陪她一起吃早餐。
一起出門,去公司上班。
一起吃午飯,下班回家,一起吃晚飯。
這樣擰巴的日子,洛書晚熬了一天又一天。
好在他承諾的案子都兌現了。
熬過漫長的寒冬,春天到來,她終於拿到了心心念念的律師執業證。
終於可以跟遲哥見面了!
為這一天,她足足等了三年!
站在看守所大門口,她忐忑又激動。
這個鳥不拉屎的地方,三年裏,她來了156次,跑了31200公里。
這一次,總算能見到人了。
在會見室里等待遲哥的時候,她坐立不安。
她反覆整理自己的衣服,也忍不住想像遲哥會是什麼樣子。
「嘎吱」一聲。
身後的鐵門打開。
腳銬聲響起。
她焦躁踱步的背影怔住,緩緩轉身。
跟遲哥目光撞上的瞬間,眼淚模糊了她的視線。
婁遲笑得眉眼彎彎,那雙好看的桃花眼閃着淚光。
「小哭包,好久不見~」
洛書晚的眼淚如暴雨傾盆,一發不可收拾。
婁遲舉起手晃晃手銬,「哥哥沒法抱你哦,自己擦擦眼淚,別哭了。」
洛書晚雙肩顫抖着,咬着嘴唇抽泣。
遲哥那麼漂亮的臉,橫着一道大疤,胳膊上也滿是疤痕。
他那麼能打,還傷成這樣,在裏面這三年究竟受了什麼樣的折磨?
婁遲擦擦眼角的淚,坐下來,「傻丫頭,好不容易才見到,怎麼只顧着哭呢?」
洛書晚哽咽着說,「我也不想,可不是我控制不了。」
直到會見時間快到了,婁遲隔着桌子伸長脖子,低聲叮囑道,「今天回去之後,你重新去檢察院閱卷,給我做無罪辯護。」
洛書晚眼淚瞬間止住,「遲哥,無罪辯護的結果,基本上就是死刑立即執行。」
婁遲點頭,「我知道,寧死,我也不願意背黑鍋。」
洛書晚眉頭擰緊,「可是,我不能眼睜睜看着你死啊。」
婁遲一臉嚴肅,「晚晚,哥從沒求過你什麼,就當哥求你,做無罪辯護。」
「你要相信自己的實力,也要相信沉哥。」
說完這句,婁遲被警察押走。
洛書晚望着他的背影,長長嘆口氣。
「還相信傅司沉呢,遲哥大概還不知道那個狗東西跑路了。」
她帶着沉重的心情走出看守所。
一抬頭,看到了那個熟悉又陌生的面孔。
時隔三年再見,恍如隔世。
他剃了寸頭,摘掉了口罩。
臉上看不出一點疤痕。
看來在國外休養得很好,修復手術很成功。
身型比原來更加健碩,曬黑了許多,健康的小麥色肌膚,看起來更man,更野性了。
糙漢既視感。
他的右手小拇指戴着尾戒,跟左手無名指的素圈戒指一模一樣。
三年前,在民政局門口,她扔掉的那個,他撿回去了?
這三年來一直戴在手上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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