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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 被限定死的案件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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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你會閒着沒事,將手裏的錢給燒掉?

    不會。

    那如果,你燒掉一萬,有人會給你十萬呢!?

    同理。

    兇手不會無緣無故生出讓『人頭狗』活過來的想法,絕對有一個理由!

    「移植人頭,目的是為了造出人頭狗?不,目的是讓人頭狗活。」

    「而本質,便是『活』這個字!」

    許生笑道。

    本質是活,那兇手製造案件的真正目的,便是讓死人活過來。

    這是他的欲望。

    欲望是怎麼形成的?

    與身處環境,條件向上,與環境截然相反的東西!

    比如,你窮的褲衩子都穿不上,欲望自然是有錢。

    你要是有錢,難道欲望是變得很窮?

    同理。

    兇手想要死物活過來,那他的動力,他的環境,自然是有人『死亡』!

    「還得是關係密切的人!」

    許生肯定的說道。

    舉個例子。

    你看到一個陌生人被人持刀殘忍殺害,伱會憤怒,衝上去對峙?

    有人會衝上去,但不會憤怒。

    如果,這個被持刀殺害的,是自己的親人呢?比如母親,父親,孩子。

    不說死沒死,就是剛被持刀挾持的那一刻,腎上腺素都會第一時間滿功率加持全身!

    同理,兇手為此不惜殺害至少兩人,絕不會是因為外人死亡才出現的動力!

    「你是說......」

    「兇手身邊,有親近的人死亡,並且疑似死法和人頭有關!?」

    李勝眼角一抽,他總覺得這案子和之前他所偵查過的任何案子都不同。

    瘋子......

    簡直就是個瘋子!

    不對,如果兇手的思維,和許生之前推測的相同,是個從未與知識交流過信息的人,那麼,在對方思維中,或許移植人頭的行為,一點問題沒有......

    「沒錯。」

    許生點點頭,說着,他又補充信息,「由此可得,兇手的目標誕生,和受害者脫不了干係!」

    「換句話說......」

    和受害者脫不了干係?

    一旁的警察愣住,隨即小張立馬道:

    「兇手不是隨機殺人!?」

    世界上有種案子很難破。

    那就是由精神病引起的隨機殺人,完全沒來由,就是單純想讓你死的案子。

    但眼前這案子,明顯不是這種。

    「你覺得是嗎?」

    許生反問對方。

    「第一案發現場,和第二案發現場,間隔十餘公里!」

    「但兩人的死亡時間,卻間隔不到一天,並且兇手均清楚的知道周圍的流浪狗,殺完人後,能第一時間找到狗的身體。」

    「他的目的明確,思維清晰,殺人地點了如指掌,知曉受害者在家的時間,明白自己完成目標所需的條件,要做的事他十分清楚!」

    「你覺得,就這樣,兇手還是隨機殺人?」

    確實,殺了第一人後,半天多點的時間,精準趕到十餘公里外殺人,隨即再帶着腦袋,找到周圍的流浪狗......

    這不是提前踩點,提前預謀,絕對完不成!

    眾警察啞然,連環殺人的性質才剛確定不久,信息還沒採集完呢,他們是真沒時間思索這些......

    「如果,受害者真和兇手有關係......」

    「並且,兇手身邊那人,死亡原因和受害者有關的話......」

    李勝眉頭一鎖,他想到一個問題。

    「受害者是如何傷害到兇手身邊人的?」

    「兩個完全不認識的人,沒怎麼接觸過,是如何共同得罪一個人的?」

    已知,受害者兩人互不認識,未說過話,手機里沒有聯繫方式,沒有血緣關係,工作內容,年齡,時間段,均不同!

    連居住地點都不同,距離十多公里。

    如此,兩素不相識的人,是如何對兇手的人,造成生命影響的!?


    「你問我,我問誰?」

    「目前我不知道,但我們可以從確定的『結果』,反向推導信息!」

    許生沉思片刻,他腦子裏立馬有了許多種害人的法子。

    「首先,我們先總結一下,兇手的信息。」

    「目前,兇手為男性,年齡不詳,居住地帶隨機,並且擁有足夠充裕的時間殺人,又或是提前謀劃計劃。」

    「從思維層面,以及時間和居住地點來推測,身份大概是拾荒者、乞丐,又或是留守兒童,因為親人受到傷害,所以才會選擇進行報復,而對方與受害者產生矛盾的地點,最清晰直觀的便是......」

    說着,許生一頓,再次開口。

    「雙方活動範圍的共同處!」

    「拾荒者擁有固定的活動範圍,幾乎不會改變動向,除非兇手習慣流浪,邊走邊拾荒。」

    在同一個地點拾荒十年,和邊走邊拾荒做對比......

    就好比你在家附近,想吃東西外出,和在外地,想吃東西外出,尋找店鋪時的心情。

    一個了如指掌,另一個略顯迷茫。

    從目前得到的信息來看,兇手對江三市有一定程度的了解,所以排除第二選擇!

    「概率較小,按照概率大的,當成兇手擁有自己的地盤,那麼這個地盤便是對方的活動範圍,輕易不會出去。」

    人是有固定的行動範圍的。

    普通人,如果回憶一下自己的活動範圍,就會發現自己幾乎是兩點一線的方式。

    並且,這個範圍往往會被身份所固定死!

    舉個例子。

    學生身份,以半年為時間期限,回憶過後,便會發現幾乎是家和學校兩點一線的活動範圍,並且去上學的路幾乎也只會走同一條!

    再者,普通的工作社畜。

    活動軌跡:家,公交或者地鐵,工作地鐵,下班回家依舊公交地鐵,勞累一天回家,偶爾去家附近幾公里的娛樂地點玩玩,但也僅限於上網,或者吃飯。

    當然,活動範圍有可能會更遠,比如幾百公里,但這種大多都是提前計劃的,比如上班時提前想着放假的生活安排。

    這種東西很好查,但警察沒異樣,就代表,受害者兩人,並未有改變的想法。

    也就是說.....

    受害者和兇手之間,兩人均無改變想法,但依舊在固定活動範圍內發生矛盾的話......

    「那他們的活動範圍,必然會有一部分相同!」

    許生認真的說道。

    「某個地點,兩名受害者,兇手,包括未出現的受害者,一定在這出現過!」

    活動範圍,在信息時代還沒來的時候,產生的矛盾幾乎被這四個字限定到死!

    你遇不到對方,就無法產生矛盾!

    而如果你遇到了,那你二人的活動範圍,必然是某部分相同。

    比如,去北極玩的,沒辦法被在南極的人毆打至死。

    但卻可以被同樣去北極玩的人毆打死亡!

    「所以,你的意思是......」

    李勝眼前一亮,他有點理解許生的想法,逐漸跟上對方的思路。

    「兇手的身份我們猜測的不一定準確......」

    「但受害者的身份我們了解的很足夠!」

    「也就是說,只要將行動地點文字化,然後從這些文字里,摳出符合兇手身份,以及矛盾衝突點的地方......」

    可行嗎?

    可行!

    還是那句話,電腦未完全普及前,一切的個人矛盾,都被活動範圍限定的死死的!

    兇手和受害者,產生矛盾的地點,必然會被存在於紙面上,那寥寥文字!

    至於這個地點怎麼確定.....

    「得等......」

    許生剛想開口說話,下一刻,一道聲音將其打斷。

    「砰!」

    一個人影急匆匆闖進來,看着在場幾人。

    「老大,遇害時間最早......第三位受害者出現了!」

    聽到這話,所有人身體齊齊一震。

    三個人......

    這已經不能說是一般的大案,再多一個人,省廳都能直接出手了!

    許生看着來人,沒有在意人數,反而有點輕鬆。

    「看樣子......」

    「不用等了。」

    許生說過,第三個人的遇害地點......

    很重要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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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 被限定死的案件!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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