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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 情殺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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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一個赤條條的女子被吊掛在一棵歪脖老槐樹上,時已三日。女人約二十五六歲,雖臉色蒼白,卻掩飾不住其貌美之色。那如蛇的體姿在白亮亮的日頭下就如一條被刮去鱗的魚。

    女子的左邊是個乾瘦、精光的男子,其年紀也約二十五六歲。他蹲在一根木棍上。木棍橫擔在一口直徑兩米的缸口上。他雙手死死抓住木棍,驚恐地盯着缸底。

    女子的右邊是個二十來歲的男子,身着數層棉服。他馬步半蹲,頭頂木盆。盆內是黏黏糊糊的屎粑粑。屎粑粑內滿是蠕動的蛆蟲。

    ——這是一起情殺案的三名嫌疑人。時間是明孝宗弘治二年酷暑時節。地點是順天府大興縣的蛤蟆莊。

    蛤蟆莊的哈胖子被殺。案發現場是他自家。街坊鄰居將三名嫌疑人捉個現行:哈胖子的媳婦兒翠花,本庄的大夫徐良才,時常在本村遊蕩的傻子。

    鄉民報案。

    大興縣的衙差先行趕到。帶隊的頭兒簡單詢問後,就指派三人駐守此地,只待縣太爺親自來審案。

    三個衙差也許閒的無聊,也許認定這三人必是兇手,就擅自對他們懲罰示眾:翠花被吊掛,徐良才蹲木棍,傻子頂屎盆子。

    好事不出門,壞事傳千里。翠花一夜之間臭名遠揚。三里五村的老少爺們兒,無不慕名而來。他們的涎水飛流直下三千尺,他們的目光中雄蟲如潮,毫不顧忌地對翠花評頭論足,指奶畫腰。甚至被自家媳婦兒用搓衣板拍、用擀麵杖捶,他們也視死如歸地絕不離去。

    徐良才蹲木棍,看似簡單,卻很刁鑽,因為缸底有上百隻毒蠍子。而且,他只能蹲,不能有其他任何姿勢。起初,他不斷地落入缸內,每次都被毒蠍蜇的哭爹叫娘。終於,在被蜇的膿包遍體時,他能顫顫巍巍地蹲在木棍上了。

    傻子一年四季穿棉服。因此,就非但沒被剝光,反而被很「關心」地再套上三層厚厚的棉服,並頭頂屎盆,不能傾斜,不能落地。只要一傾斜,就把那一盆屎全潑在他身上,然後重新盛滿;只要一落地,就換更大的盆。

    終於,在第四日,大興縣的縣太爺大駕光臨,親自審案。

    本來,此等重大命案應該押回縣衙。但最近屬於特殊情況。這特殊情況與順天府有關。

    近期,順天府要招收一批新捕快。捕快候選者們,通過筆試後,就需要面試。面試,不是簡單地提問題,而是在案發現場考核。

    因此,這次隨大興縣縣太爺一併前來的,還有順天府的捕快和捕快候選者。他們約有三十來人。為首者是總捕頭孟義智。孟義智身材短小,不苟言笑,左臉有塊疤痕。他的屬下們,並排肅立其身後。

    「這個是虎捕,那個是狼捕。」

    「那個是豹捕,這個也是豹捕。」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見到順天府的捕快,鄉民竊竊私語,指指點點,言語中帶着興奮和好奇之情。

    ——虎捕、豹捕和狼捕,是順天府捕快的專職稱謂。順天府的捕房,不同於其他地方衙門的捕房。它的捕房名為「驚雷塢」,獨立辦案。其捕快共三級,分別為「虎捕、豹捕和狼捕」,均為精心挑選的高手。虎捕最高,豹捕其次,狼捕最低。證明身份的,是腰牌。腰牌為橢圓形,檀木所制。虎捕腰牌刻畫虎頭,豹捕的是豹頭,狼捕的是狼頭。

    在鄉民的指點中,一應人等各自落座,就位。

    雖然大興縣的縣太爺是有品秩的官員,但在順天府總捕頭前,還是一副卑躬屈膝的神情,一再邀請孟義智入正座。孟義智很識大體,不斷推辭。最後,在縣太爺的師爺提議下,二人並排坐在臨時搭建的公堂內正座上。

    「帶犯人!」縣太爺威嚴猛喝。

    很快,翠花、徐良才和傻子被帶到臨時公堂上。

    「跪!跪!跪!」衙差們打起升堂威。

    然而,三人卻跪不下來,翠花癱躺在地,徐良才依舊是蹲姿,而傻子只能是馬步。

    咳咳……縣太爺乾咳數聲,被傻子身上散發的臭氣嗆的。望望呆滯的三人,他揮揮手,示意免了,一切從簡。

    「里長何在?」縣太爺再次威嚴猛喝。

    無人響應。

    「里長何在?」縣太爺暴怒,你個鱉孫,太放肆了,老爺我審案,竟然不在旁伺候?

    連喝三聲後,鄉民中有人應了一聲,「死球了,在槐樹下餵蒼蠅呢!」

    是的,被殺的哈胖子就是蛤蟆莊的里長。此時,屍首正放在大槐樹下。

    縣太爺似乎沒想到會是如此,就乾咳幾聲,掩飾自己的窘態,然後怒視三個嫌疑人,正色喝問:「堂下何人?為何殺人?還不如實招來!」

    「水——水——」翠花微弱的口氣,回答的驢頭不對馬嘴。

    縣太爺很無奈,只好先滿足她的要求。

    於是,一個衙差便提了一桶剛打出來的井水放在翠花面前。

    看到水,翠花一掃之前的萎靡,舀了一瓢水就往腹中猛灌。見狀,徐良才也連滾帶爬到水桶前,搶過翠花的水瓢貪婪自喝。傻子也不甘落後,馬步的姿勢不變,如蛤蟆一般蹦躂而來,然後雙手舉起水桶昂首驢飲。

    飲飽後,三人終於緩過了神兒。

    「大老爺,冤枉,冤枉啊!」翠花喊冤,一副比竇娥還冤的模樣。

    「大老爺,冤,草民冤啊!」徐良才是男版的竇娥冤。

    只有傻子不喊冤,他坐在地上,望着周圍的人傻樂,特別是縣太爺那綹山羊鬍子,還嘟嘟囔囔,「羊尾巴,羊尾巴……」

    面對傻子的冒犯,縣太爺勃然大怒,驚堂木猛拍,大喝一聲:「刁民,如實招來!」

    刁民傻子沒招,翠花和徐良才招了,口供基本一致。

    本案的案情大致是:

    三日前,翠花在午睡時突感頭昏腦脹。彼時,其丈夫哈胖子不在家。他去鄰村賭錢了。一般情況下,他都會賭一天。無奈,翠花就準備支撐着病體去大夫徐良才家。可還沒出門,她就癱倒床旁。正在焦急時,傻子來了。

    傻子無名無姓,更不知何方人氏,經常在這一帶遊逛。這傢伙塊頭十足,於是,就有人時不時地讓他幫着提個水,幹個活兒,然後賞他口飯吃。久而久之,傻子便與鄉民們熟識,經常肆無忌憚地闖入家中。知他是傻子,就無人在意。這次亦然,傻子餓了,就進入哈胖子家,然後看到了翠花。翠花讓他去請大夫。

    傻子認識徐良才,便直奔其家。

    徐良才正在午睡,就吩咐傻子先回去照顧翠花,自己隨後就到。

    傻子回到哈胖子家後,翠花依然癱躺在地。於是,傻子就抱她上床。

    翠花犯病時在午睡,單衫短褲,不經意間,露出了咪咪。

    傻子平時傻,這時不傻,就順便摸了兩把,感覺像饅頭,就又啃了幾口。翠花全身無力,只能任其侮辱。見她不反抗,傻子就膽大包天地退掉她的短褲,然後再脫掉自己的棉褲,露出大鳥兒,上床欲行那不軌之事。

    可就在此時,徐良才趕來,急忙制止。傻子不樂,就一把推開他。

    徐良才再上前勸阻,並把傻子推到床下,然後幫翠花穿衣,這時,哈胖子回家了。

    見狀,哈胖子以為他們兩人剛行完不軌之事,就勃然大怒,不由分說,拎起殺豬刀捅他。哈胖子在未當里長之前,是屠夫。

    徐良才嚇得抱頭鼠竄。傻子塊頭十足,見狀,當即奪過殺豬刀反捅,連捅數刀,直到哈胖子倒在血泊之中。

    之後,街坊鄰居們趕來,親眼目睹剩下的情節:傻子拎着殺豬刀呆立血泊之中;徐良才光着腚縮在角落裏抖如篩糠;翠花臉色煞白,衣衫不整,蜷縮床上;而哈胖子的「屍體」驟然起身,大喊一聲,「奸!夫!*****然後,「嘎巴」徹底見了閻王。

    對於翠花和徐良才的口供,縣太爺並未偏聽偏信,而是繼續詢問傻子。然而,傻子只是樂呵呵的笑。於是,他就因人制宜。

    「傻子,你侮辱了翠花,還殺了人?」他簡單的一句話。

    「嗯!」傻子樂呵呵回答。

    案情明了!但縣太爺並不想草草結案,畢竟人命關天,於是,就挑選幾個鄉民代表上前問話。鄉民們一再聲明:徐良才是個善良的人,甚至善良的有些懦弱,絕對不敢殺人!

    到這一步,縣太爺自認證據確鑿,就轉而對孟義智道:「兄弟,你,呵呵……」

    縣太爺五十來歲,孟義智四十來歲,喊一聲兄弟,沒尊稱官銜,以示感情交好。

    縣太爺的意思孟義智明白,就微笑着點點頭,輕聲道:「老哥你喝茶吧,此後的事情歸兄弟我處理了。」

    之後,他目視那些捕快候選者,沉聲道:「本案是最後一次考核。咱簡單點兒,認為傻子不是兇手的出列,否則,原地不動。」

    五人出列,幾人猶豫不決,數人紋絲不動。

    孟義智不言不語,只是盯着他們審視,神色捉摸不定。

    最終,出列的是九人,全是生蛋子。

    面對這九個生蛋子,縣太爺面露不齒,案情複雜嗎?一目了然也!黃毛小兒,等着回家重新找老娘吃奶吧,哼!

    既然有異議,孟義智就讓九人逐個發言。

    「請問:哈胖子為何只捅徐良才而不捅傻子?因為按照之前口供,傻子才是行不軌之事者。見哈胖子行兇,徐良才不可能不當場辯解。」

    該問題,孟義智讓包括翠花和徐良才在內的所有人回答。

    答案綜合如下:

    徐良才和翠花本是娃娃親。徐良才十歲時,他爹娘暴病而亡。為掩埋爹娘,徐良才賣了田地。之後,他便成為家徒四壁的窮光蛋。再之後,他不知所蹤。

    翠花到了婚配年齡,徐良才依然杳無音信,先前所定的娃娃親就不了了之。於是,翠花就嫁給了本庄哈屠夫的兒子哈胖子。哈胖子子承父業,也是屠夫。前年,他還青出於藍勝於藍,當上了里長。

    可去年,徐良才突然歸家,把舊宅修葺後,開始坐診。他長的白白淨淨,斯文儒雅。莊上的大姑娘小媳婦就不時的以各種理由去看病。這些人中,也有翠花。畢竟,他們曾是娃娃親,從小青梅竹馬,舊情難忘。

    見他孤身一人,翠花就經常幫他洗個衣服,送個飯。這本不是大事,因為其他的大姑娘小媳婦也是如此。然而,翠花的身份特殊,很快,就有了風言風語,說她與徐良才有私情。

    這緋聞很快傳到哈胖子耳中。於是,他就質問翠花。翠花矢口否認。她越否認,哈胖子就越懷疑。為此事,兩人經常吵罵廝打。哈胖子曾捉姦,卻數度落空。


    「請問:徐良才為何光着腚?」

    這問題由徐良才回答:

    我午睡時只穿一條大褲衩。猛聞傻子說翠花生病,慌忙之間,就沒穿長褲。褲衩是在哈胖子追殺我時被他扯掉了。

    「請問:哈胖子為何臨死前拼盡最後一絲氣力說『奸!夫!*****四個字?」

    「請問:既然哈胖子並未捅傻子,那他為何貿然奪刀?」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雖然九人不斷質疑,但翠花和徐良才的口供始終一致。看來,案情基本定性。

    縣太爺有些不耐煩了。孟總捕頭,聲名赫赫,我給面子,你們九個乳臭未乾的屁孩子,嘰嘰歪歪,竟敢質疑?老爺我開始辦案的時候,你們的爹娘還在吃咪咪呢!何況你們?因此,他就示意師爺讓傻子畫押,馬上結案。

    可就在此時,一個聲音傳來,「冤枉啊!」

    話音未落,一個毛頭小子從人群中擠出,緩步來到大堂上。

    「小羔子,有冤明日到縣衙,今日只審此案。」縣太爺粗暴的呵斥。

    「草民就是為此案喊冤,為傻子喊冤。」毛頭小子答言。

    「傻子殺人,人證物證確鑿,有何冤枉?」縣太爺惱怒之極,「來人,打出去!」

    「慢!」孟義智喝住那些要動手的衙差,轉而和顏悅色問毛頭小子:「你認為傻子有冤?」

    「是!」

    「冤在哪兒?」

    「他不是兇手!」

    「證據呢?」

    證據?毛頭小子並未直言回答,而是盪開話題,「總捕頭大人,草民如果能證明傻子不是兇手,請破例收草民為捕快。」

    頓了頓,他指着那質疑縣太爺斷案的九個捕快候選者道,「聽說順天府這次只招收十個捕快,這九人,如果不出意外,就應該入選了。」

    「最後一個名額是我的。」毛頭小子一副「無恥」嘴臉。

    這也太不要臉了吧?別說沒定下人選,即便定下來,即便是這九人,即便缺一個,孟義智也可以從落選的候選者中補充,畢竟,人家都是歷經數次考核的,憑什麼要你這半道殺出的程咬金?

    此時,所有人的目光都凝向毛頭小子:他一米八的個頭,儀表堂堂。他的神情相當鄭重,不像是開玩笑。

    但無論如何,他如此冒昧,還是讓縣太爺惱羞成怒,老爺我都定案了,你竟然喊冤?那不就意味着我誤判嗎?於是,他就命人再次把毛頭小子打出去。

    但又被孟義智止住。他面對毛頭小子語氣冰冷道:「如果你有證據,我就特批你一個名額。如果你胡言亂語,就重杖五十大棍。」

    五十大棍?聽者頓感脊背上冷氣直冒,這一頓棍子,屁股還不稀巴爛?

    然而,毛頭小子淡淡一笑,緩緩而言:「草民不才,先說兩點:第一,傻子沒侮辱翠花;第二,人不是傻子殺的。」

    這個結論震驚全場,徹底翻案啊!

    特別是縣太爺,氣的吹鬍子瞪眼,指着他嘴唇哆嗦,難言片語。

    毛頭小子依然是淡淡一笑,轉而詢問徐良才:「你肯定你親眼目睹傻子侮辱翠花,還看見他的大鳥?」

    徐良才斬釘截鐵地點點頭。

    毛頭小子再把這問題拋給翠花。翠花也毫不猶豫的承認。

    毛頭小子對孟義智言道:「總捕頭大人,請派人脫掉傻子的衣服,所有的衣服。」

    衣服?眾人皆不解何意。

    鄉民們自認識這傻子,就從沒見他換過衣服,更莫說脫衣。春夏秋冬,他始終是一套棉衣,一套污跡不堪的棉衣。

    很快,傻子被剝光。也不知多少年沒洗澡,他身上黑乎乎的泥垢就如一套棉衣。可能不太習慣光溜溜的感覺,還是眾目睽睽之下,傻子就抱頭蜷縮在地。

    「大家看,他根本就沒鳥兒!」毛頭小子指着傻子襠部提示。

    沒鳥兒?眾人愕然。

    傻子把雙腿夾的非常緊,很多人看不到。

    「有沒有?」縣太爺不好意思盯着傻子襠部看,就詢問剛才剝傻子衣服的兩個衙差。

    那兩個衙差也是茫然不知,傻子棉衣上又是屎粑粑又是蛆蟲的,他們把衣服倉皇扯下就竄一旁了,誰注意那玩意兒呢?

    「把他雙腿分開!」孟義智吩咐。

    幾個衙差上前,不管傻子如何嘶嚎,硬生生把他擺平在地。

    啊……

    嗚……

    眾人驚呼,傻子果然沒鳥兒!

    那些鄉民更驚,認識傻子這麼多年,竟然不知他沒鳥兒!可是,誰會在意一個傻子呢?

    「你如何知他沒鳥兒?」孟義智問毛頭小子。

    毛頭小子淡淡答言:「他的言行舉止,大家不覺很像太監嗎?」

    眾人恍然大悟,特別是熟悉之人,憶起傻子的點點滴滴,果然很多地方與太監雷同。可他是個傻子,平時誰會在意呢?

    孟義智追問:「那他不是兇手的理由呢?」

    「草民查驗過哈胖子屍體,刀傷雖然凌亂不堪,且被割喉,但致命一刀是心臟。那一刀,是第一刀,一刀斃命,手法乾脆,毫不拖泥帶水。之後所有的刀傷,包括咽喉那一刀,都是為了掩飾第一刀。草民斷定,這是職業殺手所為。」毛頭小子緩緩解釋,「另外,刀口偏右,換句話說,刀口看似直上直下插入心臟,其實,是偏右一點點,這一點點,如果不仔細檢查,根本難以察覺。那麼,這偏右一點點意味着什麼呢?簡言之,兇手是左撇子。他從正面行兇時,手法再老辣,也還是偏右了一點點。」

    屍體?刀傷?屍體在大槐樹下,遍體傷痕,被一領破蓆子蒙着,早已腐爛,散發着陣陣惡臭。稍早,包括縣太爺和孟義智的一應人等都勘查過,並無任何人提出這個判斷。當然,至於經驗老道的孟義智及其他豹捕、狼捕是否知曉,不得而知,因為他們的目的並非判案。

    頓了頓,毛頭小子繼續解釋,「我仔細觀察過,傻子的慣用手是右手,而徐良才卻是典型的左撇子!」

    他話音剛落,徐良才驟然躍起撲向圍觀的人群,要逃竄。似在預料中,孟義智以更迅疾的速度撲向他,隨後,幾個豹捕、狼捕也追擊而去。

    但這也似乎在徐良才預料中,他剛入人群,隨即折身而回,撲向目瞪口呆的縣太爺。

    他的真正目標是縣太爺。但之前,縣太爺與孟義智並排而坐,如果貿然出擊,肯定難以得手。所以,他才使出調虎離山之計。一擊得手,他卡主縣太爺的咽喉。

    孟義智及豹捕、狼捕頃刻返回,面色陰沉地凝視徐良才。他們每個人臉色相當難堪。眾目睽睽之下,被一個小大夫耍了,這臉丟的,丟到廁所了。

    「小子,想活命就束手就擒!」孟義智冷言呵斥。

    「哈哈……」徐良才狂笑,與之前那善良的有些懦弱的模樣相比,完全判若兩人,「束手就擒?你當老子傻鳥啊!屁話少說,放老子走,否則,老子把這狗官的腦袋扭下當夜壺!」

    「兄弟,救我,救我!」縣太爺驚慌地向孟義智求救。徐良才的話,別人信不信,反正他是信了。

    「老哥,放心!」孟義智簡言安撫,轉而對徐良才言道,「你如實告知案情,也許,還有迴轉餘地。」

    他的話,就是暗示徐良才,你隨便編個藉口,自己不是殺人兇手的藉口,我就能擔保你無礙。

    這個意思,即便是眾鄉民都能聽出,就是要徇私情了。

    然而,徐良才卻冷笑答言:「這種屁話也就騙騙那些傻鳥,想聽實話?老子就告訴你們,老子正與翠花親熱,卻被哈胖子打擾,還拿刀殺我。老子哪容他囂張?就奪過殺豬刀,反手插入他心臟,之後,又胡亂劃拉幾刀,然後讓傻子當替罪羊。傻子倒霉,正好去哈胖子家。老子本想忍忍,待你們砍了傻子,再把翠花明媒正娶,卻不料栽到這小子手中,可惡!」

    之後,他不再廢話,而是挾持縣太爺,讓翠花隨在身後,緩緩退向人群之外。

    就在此時,人群中驟然撲出兩人,從徐良才的視線盲區逼至後背,凌厲無比地將其制服,並毫無無損地解救出縣太爺。

    頓時,鄉民掌聲雷動。

    而孟義智則面露微笑,相當難得的微笑。

    當那兩人把徐良才交給其他捕快後,就來到孟義智面前,齊聲見禮:「見過總捕頭。」

    聲音清脆,原來是女孩兒。兩個女孩兒雖然身着村婦服裝,卻掩蓋不住她們的天生麗質。只是,兩個女孩兒,一個陽光可人,一個高冷孤傲。

    「第一次做暗捕,感覺如何?」孟義智語氣柔和地詢問。

    「總捕頭,我都成大媽了,」那個陽光可人的女孩兒噘嘴道,「剛到這裏時,有個小屁孩兒竟然叫我大媽,真是氣死我了!」

    這話,引得孟義智微微一笑,甚至那高冷孤傲的女孩兒都忍俊不禁了。

    「在我心裏,你也是小屁孩兒!」孟義智似是調侃她,「我才四十來歲,你不經常叫我大爺嗎?不過,小屁孩兒,兩個小屁孩兒,你們今日立了一大功,說,想要什麼獎賞?」

    高冷孤傲的女孩兒搖搖那漂亮的腦袋,示意什麼都不要。而陽光可人的女孩兒則狡黠一笑,指着先前分析案情的毛頭小子道:「總捕頭如果錄選他,就讓我當他的大姐。」

    孟義智當即爽快地允諾,並轉而詢問毛頭小子:「大號?」

    「易風!」毛頭小子淡然答言。

    (本章完)


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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